世卫组织命名新冠肺炎:COVID-19,病毒另有其名!
2020-02-14 14:55
来源:新东方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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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将疾病名称对贸易、出行、旅游和动物保护的不必要影响降到最低,避免导致对任何文化、社会、国家、地区、职业或种族的冒犯,指导原则要求新病毒的名称中不能包含:
1)地理位置,包括:城市、国家、地区、大陆(Geographic locations: Cities, countries, regions, continents)
2)人名(People's names)
3)物种/动物或食物种类(Species/class of animal or food)
4)文化、族群、产业或职业(Cultural, population, industry or occupationalreferences)
5)过度煽动恐慌的字眼(Terms that incite undue fear)
可见这次世卫组织对病毒对命名也是做了充分和全面的考量,不涉禁区,简单且易读,而且为今后任何冠状病毒疫情的命名提供了标准格式。
同时我们也应注意到,世卫组织本次确定的命名是疾病名称,而非病毒名称。病毒名称的命名是由国际病毒分类委员会(ICTV)确定。
The virus causing the current outbreak of coronavirus disease has been named "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 coronavirus 2" (SARS-CoV-2).
导致当前冠状病毒病暴发的病毒正式命名为“重症急性呼吸综合征病毒2”,简称“SARS-CoV-2”。
ICTV官网
ICTV也说明了命名权的归属,WHO负责定名新的疾病,ICTV的冠状病毒研究组负责定名此次的冠状病毒。
“国际病毒分类委员会(ICTV)关注的是病毒类群(即种、属、科等)的名称和命名,而不是病毒的通用名称或疾病名称。对于一种新的病毒性疾病的暴发,要确定三个名称:疾病、病毒和种类。世界卫生组织(WHO)负责第一项的命名,第二项由病毒学专家负责,第三项则由ICTV负责。”
“疾病名称(可能与病毒名称不同)将由WHO指定的专家组确定。世卫组织为新出现的人类疾病的命名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原则。”也就是上面提到的《指导原则》。
此次疾病的命名是在2月11-12日于日内瓦总部召开的新型冠状病毒全球研究与创新论坛上公布的,该论坛以动员国际行动、发现认知差距、确认研究重点,从而推进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控制工作为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