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美文化:总是令人生畏的“mob”
2015-05-08 15:14
来源:21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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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在看到mob这样的词语之后肯定会产生一定的负面联想,应该经常会把它与“暴民”、“乱民”等词语等同起来。的确,mob的多个义项都带有一丝贬义。这个首现于1688年的现代英语词语,源于拉丁语中表示"excitable crowd"(易激动的人群)的mobile vulgus.
一开始,mob表示的意思与中古英语中的"rabble"相当,可被译作“乌合之众”或“一群暴民”。与此同时,它还可以表示“一群人”,尤其是指具有鲜明特征、共同职业等的一群人。mob与定冠词the连用时,可表示的意思有“普通民众”、“群众”等,而就是因为这层意思英国作家斯威夫特曾将该词列入“该被谴责的俗词语”的名单。
到了后来,mob还可用作一个量词,可以同时修饰人或物。在澳大利亚英语中,mobs可用于表示“大量”、“许多”的意思,同时mob还可与flock、herd、drove等词同义,专门用于修饰动物。
在19世纪初,mob的用法又得到了细化,可等同与gang,专指一伙罪犯或一群小偷。到了20世纪20年代,《美国语》(American Speech)杂志上出现了mob的新用法,即“黑帮”或“犯罪集团”。后来当mob大写时,它还可专指“黑手党”(即the Mafia)。
mob的构词能力可不容小觑。由其构成的常用复合词、派生词包括lynch mob(实施私刑的暴民)、mobocracy(暴民统治)、mob rule(暴民统治)、mobsman(暴民中的一员)、mobster(犯罪集团成员)等等。
英语新词中也不乏mob复合词的身影。首先要提到的新词是2003年出现的flash mob. 这个词想必大家都已有所耳闻,因为与其对应的“快闪族”(或“快闪党”)早已被汉语词典所收录。其实,flashmob的词形在1832年就曾出现,当时这个俚语用法的意思是“穿着时髦的一群小偷或骗子”,不过如今该义早已被弃用。flash mob的新义或许与1973年的一部名为Flash Crowd的科幻小说有一定的联系。在这部由美国作家拉里·尼文所著的小说中,人们通过心灵运输工具迅速聚集在一起。
2002年,美国作家霍华德•莱茵戈德出版了Smart Mobs一书,书名中的smart mob虽然通常被直译作“聪明暴民”,但其义与flash mob相仿,具体指通过手机或其他无线设备联系后聚集在一起或一起行动的一群人。它们之间的差别或许在于smart mob通常是出于政治目的而聚集起来,而且并不一定马上散去。
还有三个mob复合词至今尚未被国内外传统的纸制词典所收录,它们分别是carrotmob、cashmob以及vote mob.carrotmob并非指人,而是指特定的事件,即人们聚集起来通过购买商品来支持环保商店;cash mob的词义与前者有些相似,具体指人们集聚在当地的零售店用购买店内商品来支持店家的行为;vote mob指的是通过社交网络聚集在一起的一群人,旨在鼓励年轻人积极参加即将到来的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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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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